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脱敏案例

创造性驳回后,怎样重新组织一件发明专利的复审方案

申请号202610050838.4:港慧参与的医疗设备控制系统发明专利复审案例

domain案例背景

某医疗设备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(申请号202610050838.4)在完成两轮审查意见答复后,于2026年4月16日因创造性问题被驳回。驳回决定主要依据两篇对比文件及惯用手段,认定相关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。企业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判断是否提出复审,并重新组织权利要求修改和答辩方案。国家知识产权局随后作出第2544543号复审决定,撤销原驳回决定,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查;本案目前尚未获得授权。

target客户诉求

  • check_circle复核驳回理由、此前答复及两篇核心对比文件;在原申请文件支持范围内寻找更有区分度的技术特征,重新设计独立权利要求和创造性论证,并完成复审所需的修改文件与意见陈述,争取克服本次创造性驳回。

lightbulb港慧方案

# 创造性驳回后,怎样重新组织一件发明专利的复审方案

申请号202610050838.4的处理过程

发明专利申请202610050838.4涉及医疗设备系统的并发控制。该申请经过两轮审查意见答复后,仍因创造性问题被驳回。申请人面临的关键问题是:此前已经解释过多个技术特征,为什么未能改变审查结论?如果提出复审,新的修改和论证应从哪里开始?

港慧知识产权参与处理该案时,先复核驳回决定、历次答复和核心对比文件,再回到原申请文件,寻找能够支撑修改的技术内容。复审请求提出后,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2544543号复审决定,**撤销原驳回决定,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查**。目前该申请尚未获得授权。

## 先找出此前答辩没有解决的问题

本案的驳回理由涉及对比文件组合及惯用技术手段。此前答辩已说明应用场景及相关功能,但若仍然逐个解释单项特征,可能无法充分回应这些特征组成的整体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创造性。

港慧复核驳回决定和历次答复,梳理哪些理由已经提出但未被接受,并重新审视原申请中各项技术特征之间的控制顺序与配合关系。复审方案由此聚焦于修改后的整体技术机制,以及对比文件是否给出了相应的技术启示。

## 回到原申请文件,确定能够修改的范围

复审阶段不能加入超出原申请记载范围的新技术内容。港慧回查原说明书及从属权利要求,核对拟用于修改的特征是否有原始记载,并据此重新组织独立权利要求。

这项工作的重点,是把原申请中已有但较为分散的控制、安全校验及异常处理内容,表达为前后衔接的技术方案。修改方案还需要与驳回理由对应,使后续意见陈述能够围绕明确的争议焦点展开。

## 用修改后的方案回应对比文件组合

在复审意见陈述中,港慧对照驳回决定和核心对比文件,分析相关技术特征的顺序、层级及相互作用,并针对对比文件组合的技术启示进行论证。项目形成了复审意见陈述及权利要求修改文件。

本案复审决定书的送达信息列明上海港慧专利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,并明确记载撤销原驳回决定、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查。**撤销驳回决定是本案已经取得的结果,不等于专利授权**;后续仍以审查程序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文件为准。

## 这件案例给企业的启发

发明专利因创造性被驳回后,企业可以先核对三个问题:原答辩为什么没有被接受,原申请是否还记载了可用于修改的技术内容,以及修改后的方案能否针对驳回逻辑形成清晰论证。

申请号202610050838.4提供了可检索的案件入口;这件案例也呈现了港慧知识产权在驳回逻辑复核、原申请支持范围分析、权利要求修改和复审意见陈述中的具体工作。其他案件能否采用类似处理思路,须结合各自的申请文件、对比文件和驳回理由判断。

info可公开说明

可公开申请号、公开的专利技术信息,以及复审决定书载明的代理机构和决定结果。正文隐去客户名称、内部文件及未公开研发细节。因申请号可以反查申请人,本案例属于“正文隐去客户名称”,不能称为严格匿名。对外表述须注明“继续审查中,尚未授权”。

emoji_events成果说明

原驳回决定已撤销
  • 港慧参与申请号202610050838.4的发明专利驳回复审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2544543号复审决定明确:撤销2026年4月16日作出的驳回决定,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查。目前尚未取得授权通知书。

schedule服务时间线

2026年4月16日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

申请号202610050838.4因创造性问题收到驳回决定,企业面临是否提出复审的决策。

2026年5月港慧组织复审方案

港慧复核驳回理由、此前答复及核心对比文件,在原申请文件支持范围内重组权利要求,形成复审意见陈述及修改材料。

2026年8月3日原驳回决定被撤销

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2544543号复审决定,撤销原驳回决定,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查。该申请尚未授权。